一、拟招生计划
音乐学专业(师范)50人、音乐表演专业20人、全部招收本科专业。
我校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酌情调整招生计划,最后按计划数的4倍确定合格人数。
二、录取原则
音乐学专业:文化课成绩在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且专业课成绩合格,先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以招生计划150%的比例确定学校最低文化课控制线,再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专业:文化课成绩在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上且专业课成绩合格,在所在省投档的考生中,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报考要求
凡已参加吉林省2018年高考报名,取得考生号的艺术类考生,文理兼招。考生报考时须持当地招生办公室提供的《2018年吉林省高考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证》和本人身份证。专业考试时,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考生自备。
四、考试科目及分值
(一)音乐类(音乐学专业、音乐表演专业)
1.音乐学专业:分声乐主项和器乐主项,考生任选一项考试。
(1)声乐主项:视唱(口试,32分);练耳(笔试,68分);声乐(120分);器乐(80分)。
(2)器乐主项:视唱(口试,32分);练耳(笔试,68分);器乐(120分);声乐(80分)。
要求:选择声乐主项的考生,声乐准备三首曲目,自选一首,另外两首抽签一首考试;器乐自选一首曲目考试。选择器乐主项的考生,器乐准备三首曲目,自选一首,另外两首抽签一首考试;声乐自选一首曲目考试。所使用的乐器仅限于西洋管弦乐器、民族管弦乐器以及钢琴、手风琴;不允许使用以下乐器:吉他、口琴、葫芦丝、架子鼓和电声乐器。
2.音乐表演专业:
视唱(口试,32分);练耳(笔试,68分);特长展示(声乐或器乐,考生任选一项考试,160分)。
要求:声乐或器乐准备三首曲目,自选一首,另外两首抽签一首考试。选择器乐的考生,所使用的乐器仅限于以下11种:钢琴、小提琴、中提琴、单簧管、萨克斯、长笛、长号、二胡、琵琶、古筝和扬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