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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东城实验小学 第四届“才艺之星”风采大赛活动方案

2022-07-28 18:41:37

临沂东城实验小学第四届

“才艺之星”风采大赛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丰富我校校园文化生活,张扬学生的个性特长,为学生提供展示自我的舞台,努力营造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艺术文化氛围,全面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促进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展现我校新风貌,新气象,特举办临沂东城实验小学第四届“才艺之星”风采大赛,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口号

在阳光下成长

二、活动内容

(一)参赛组别

 1、A组:1-2年级在校学生;  2、B组:3-6年级在校学生

 (二)参赛项目

大赛按声乐、舞蹈、器乐、诵说等项目进行展评,具体如下:

1、声乐类

    民族、美声、通俗、戏曲、少儿声乐等,可以是独唱、重唱、对唱、小合唱等形式;


2、器乐类:

西洋乐器(钢琴、电子琴、手风琴、小提琴、大提琴、铜管乐器、木管乐器、打击乐等);

民族乐器(古筝、琵琶、扬琴、二胡、笛、唢呐、葫芦丝等);

 3、舞蹈类:民族舞、拉丁舞、古典舞、现代舞等;


 4、诵说类:主持、朗诵、曲艺(小品、相声等);

 5、书画类:硬笔书法、软笔书法、国画、儿童画、剪纸等。

三、具体活动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宣传时间:

4月底-5月初。

宣传方式:以海报、广播、主题班会等方式进行宣传。

(二)报名阶段

报名时间:5月7日—5月8日

报名地点:本班教室

(三)初赛、决赛阶段

比赛时间:5月上旬

比赛地点:四楼会议室

比赛形式:各比赛项目报名数不足6个的,该项目只评奖次,不设才艺之星,比赛在综合楼会议室举行,学校组织评委进行比赛,现场公布成绩。

(四)总结阶段

将本次比赛结果公布于校园网站;

四、奖项设置

1、比赛各组分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成绩突出的获“才艺之星”称号(比赛各类以个人成绩评星,两人以上集体项目不设个人“才艺之星”)。

2、大赛组委会将对获奖选手颁发相应的荣誉证书和奖品,“才艺之星”获奖选手将择优参加校园艺术节演出,并在艺术节上组织颁奖。

五、评选要求

1、评审原则:秉着公平、公正的原则。

2、评审团组成:本次活动的评委由各项目的权威教师组成,保证评审的公正性、权威性和专业性;本次活动按比赛项目的分类组成评审小组,分类进行评选。

3、评审办法:本次活动由评委根据比赛情况进行现场打分;比赛实行淘汰制,所有报名选手经过初赛、决赛后按成绩获得相应奖项。  

   六、报名及比赛要求

1、我校在校学生均可报名或班级推荐参加。

2、参赛选手报名时需据实填写报名表,不接受集体报名,必需是参赛选手亲自到指定地点报名,每人最多报两类,每类限报一项(参加两人以上集体项目的不计入限报项目)

3、所有参赛项目内容应积极向上,符合时代主旋律。

4、器乐、声乐、舞蹈等参赛选手自选曲目,自备服装和伴奏带,限时3分钟。

5、书画大赛选手初赛时上报一副近期创作作品(保证本人创作),决赛采取上报作品和现场创作结合的形式进行。

6、进入决赛的选手学校将组织进行赛前培训。

七、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我校第四届“才艺之星”风采大赛是我校2018年重要一项德育活动,是2018校园艺术节主题活动,也是提高我校少年儿童艺术水平的有效平台,各年级各班级要从一切为了学生快乐健康成长出发,结合自身实际,切实做好大赛各项活动的组织工作,要以此为契机积极开展各类班级文化艺术活动,丰富全体学生的文化生活。

(二)大力宣传。学校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海报等多种方式对参与活动情况进行广泛宣传报道,积极营造氛围,各班级要配合学校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三)密切配合。各年级、各班级要广泛发动学生参与大赛的相关活动,积极配合才艺大赛的活动开展。

                               临沂东城实验小学

                                      2018年5月     

临沂东城实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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