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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锣:民乐团的乐器分类法 -- 音色、厚度、力度

2022-05-29 02:08:17

德国作曲家老锣,中国新艺术音乐创立者


老锣(Robert Zollitsch,直译为罗伯特·佐里奇),1966年出生于德国慕尼黑,是中国新艺术音乐的作曲家、创立者。1992年毕业于德国汉斯·艾斯勒音乐学院。1993年获德国“DAAD”国家奖学金,赴上海音乐学院留学,开始研究、采风、制作、创作中国音乐(录制出版《西藏民歌》《高山流水》《蓝色草原》等唱片)。2002年,担任中国歌者龚琳娜的制作人,为龚琳娜创作了五十多首新作品(《忐忑》《法海你不懂爱》《金箍棒》《静夜思》《登高》等),并创作大量民乐室内乐和民族管弦乐作品(中央民族乐团、香港中乐团等演出)。在中国传统音乐根基上,老锣创造出其独特的音乐语汇,以多层次的音乐结构凸现韵和气的张力。经过了20余年的历练,他把中国和欧洲两种文化对自己产生的影响,融入到自身的音乐创作中,成就了独树一帜的音乐风格。他的作品,破除既有音乐风格的界限,基于中国文化精髓之根,立于中国艺术音乐创新之上。




在这篇文章中,我想要聊聊中国民族乐团的乐器分类法——关于中国民族乐团中不同乐器的设置问题。乐器的设置方法一般以四种不同的方式来命名,这种命名方式始于”, “”, “”, “四个汉字,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仔细思考以哪一种方式命名才是最合适的,不仅仅是为了乐团的乐器设置,也是为了中国音乐的整体概念。但这就应该是另一篇文章需要讨论的事了,在这里我将采用最普遍的命名方式来命名乐团——民乐团

 

民乐团是一个很特殊的存在:一个中国传统乐器和新乐器的奇怪混合体,这样一种组合几乎从一开始就是一个发明,同时也很明显地效仿了很多西方交响乐团的概念。然而我们真的需要这样一个奇怪的组合吗?这样一个乐团听起来会好听吗?这样做有什么意义吗?

 

对于我来说,这样一个乐团的存在完全没有问题。我发现在20世纪,中国音乐家们一直想要去创作出一些宏大的音乐作品,想要像西方交响乐团一样,创造出一种新的音色。然而这样的方式在民乐团中并不奏效,与有着充足时间去逐渐完善且不断发展的西方交响乐团相比,民乐团从一开始就是就是一个发明。历史为这种发明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借鉴,随后它便成为了音乐史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也同样认为民乐团在已经成型的西方交响乐团的影响下起步是完全合理的。为什么不在开始的时候去借鉴一些成功的经验呢?

 

在初期阶段一切顺利。许多中国音乐家在20世纪50年代为乐团贡献了一个很好的开始,但主要是由于的指挥、编曲和作曲才铸就了这个时代。这个民乐团刚刚起步的时代在配器方面也同样被视为充满实验性和富有民族特色的,我想说这是一个至关重要且良性的过程。

 

但是接下来发生了什么呢?现如今似乎形成了一个标准化的民乐团,且这一标准化乐团的乐器分类法相比20世纪50年代的民乐团更加接近于西方交响乐团。就我个人而言,我觉得这样就大错特错了。为了音乐作品能够被更多不同的乐团演奏而发展出一个标准化的配器法无疑是必要的。但是在我看来民乐团标准配器法的定义被下的过早以至于可能并没有经过仔细推敲。说句实话,与西方交响乐团相比,民乐团的声望要远低于前者,不仅是在国际上,在中国国内也是一样。中国的很多二三线城市被这种认识所误导,把交响乐作为了他们的文化名片。我个人认为这又是一个极为严重的错误。想象一下如果德国人在德国的城市里发现了京剧剧团并且开始把这些剧团称作他们自己艺术的代表。这听起来岂不是很荒唐,但是现在正在发生的事情又跟这件事有什么区别呢?中国有交响乐团,德国有京剧团都没错。但是,自己的文化名片应该是跟自己的文化有关系的。

我想说思考如何提升民乐团的地位才是我们现在应该做的。这当然与乐团的作品息息相关,但是这就又是另一个话题了。现在我首先想要讨论的是关于配器法的问题,因为我相信在这一方面我们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让我们从一个核心问题开始:

 

我们想要从民乐团中,从这样一类音乐作品中得到什么呢?

 

1) 无论是管弦乐团演奏形式的出现还是它所产生的声音效果都是小型乐队或是独奏者无法做到的。关于这一点,主要的评判标准就是声音所产生的能量。在电声放大时代讨论这个问题似乎是不合时宜的,但是如果你曾经听过由不插电的声学乐器组成的没有任何电声放大的大型管弦乐团演奏的话,你就会明白其中的区别并且认可这一评判标准。当然,乐团也不需要一直保持着极大的音量。你甚至可以创作一部需要乐团全程轻声演奏的作品或是开一场那样的音乐会。但是乐团需要能够演奏大音量作品的能力,否则设置如此大的编制就没有任何意义。

 

2)  除了音量之外,富于变化的音色对于乐团来说也是十分重要的。不然就没有必要把这么多不同的乐器放在一起了。接下来至于怎样运用这些音色,创造出前所未有的声音组合并且发掘那些尚未被大家听到的声音就是作曲家们的事了。


3) 接下来的问题有关密度和厚度。为了乐队中不同乐器的频率平衡,密度和厚度是必须要被考虑在内的因素,同时这也是为什么乐队中的乐器能够覆盖所有音高范围的原因。再一次强调,乐队不必每时每刻都听起来很“厚重”,它当然可以去演奏非常轻柔的声音。但是它绝对需要拥有能够达到那种厚度的能力,我认为这恰恰是民乐团最需要进步的地方。

 

民乐团可以很大声吗?是的,没有任何问题。只要让所有的唢呐和所有的中国打击乐器强奏就可以了,但这种做法会立刻产生大量的噪音。然而大音量也并不是问题的关键。真正的问题在于,这种大音量是缺乏厚度的,同时它在音色的表达上也非常有限。为了弄明白这一点,我们必须从乐器分类法的细节入手来分析这个问题。与西方交响乐团的比较会为我们提供很大的帮助,因为它已经是一个很成熟的设置了。

 

从对于声音音色的定义来看,声音的高频和中频范围是至关重要的。在这一范围内,西方交响乐团中的乐器包括:小提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小号、圆号(在此只列举一些最重要乐器的名字)。民乐团中这一频率范围的乐器包括:高胡/二胡、梆笛、曲笛、唢呐、管子、笙、柳琴、琵琶、扬琴和一长串可以专门用来独奏的乐器,例如板胡。所以在乐器的种类方面,民乐团看起来还不错。

 

对于厚度而言,中频范围和低频范围的乐器则是至关重要的,而在这一方面我们确实面临着一些问题。让我们从西方交响乐团和民乐团的比较入手,这次我们排除民乐团中所有的西方乐器和后期发明的中国乐器。在这一频率范围中,西方交响乐团中有:中提琴、大提琴、贝司、单簧管、低音单簧管、巴松管、倍低音巴松管、法国号、长号、大号。而民乐团在这一频率范围内几乎什么乐器都没有!在中国的音乐历史上,乐器没有朝着带有显著响度的低频乐器的方向发展。实际上古琴上最低的音符是能够达到大提琴音域的,所以已经在中低频音域范围里了,但是古琴的响度条件却无法满足乐队的要求。所以,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在民乐团开始组建时就已经吸纳了西方的乐器,并且还以传统的中国乐器为基础创造出了新的中国乐器。今天的民乐团也会用到大提琴和贝司(与它饱受争议的中国版本——革胡和低音革胡共同使用),中音笙和低音笙、中音唢呐和低音唢呐,中音管和低音管以及大阮。然而如果我们注意到了这些后期发明的乐器的声音特性的话,我们就不难发现它们的低频依旧相对单薄微弱,如果与西方的铜管乐器进行比较的话,差距就更为明显。

 

在我看来,这就是造成民乐团在听感上比西方交响乐团单薄得多的主要原因。那么如果我们想要改变这一现状,又有什么方法呢?首先我们可以改善那些后期发明乐器的品质,我们甚至可以考虑基于中国的传统再发明一些其他的低频乐器。但是这样做就显得非常冒险了,而且问题在于这样做的意义有多大,这些新的发明能够带来多少新的且真正属于民乐团的声音呢。也许我们也能够通过把更多的西方乐器融合到民乐团中来创造出我们想要的那种声音呢?对于我个人而言这是一个更好的选择,并且我已经预想到很多种不错的乐器组合模式。我们只需要保证以“中国声音”占主要地位的同时并吸纳更多的西方乐器,使它们为中国的声音服务就好了。

 

作为最为至关重要的一步,我会在民乐团中加入铜管声部,这一声部大概由24支法国号,23支长号和大号组成。我把这一声部与唢呐声部相配合,因为这些声音能够完美地融合在一起。接下来就是低音乐器了,可采用巴松管也有可能采用低音单簧管,因为它们能够与中国的弹拨乐器声部和谐共生。作为中国乐器的笙在民乐团中无疑应该是备受关注的一个。我认为我们应该将这一声部扩大到至少46支高音笙和24支中音笙。另一方面,低音笙则是一个饱受争议的乐器,因为它需要太多的空气去产生那种强烈的低音,然而演奏者几乎无法提供如此大量的空气。并且低音笙的基本分音也同样很弱,所以在乐团的音色中,它也无法为填补频率的空白提供多大的帮助。

 

作为第二步,我们必须对这一乐器分类法和一些其他的选择进行试验。我们必须找到摆脱模仿概念的方法,因此重新考虑民乐团中弦乐声部的意义就显得尤为重要。在如今的民乐团中,二胡(还有高胡和中胡)在乐队中的作用有点像小提琴和中提琴(然而,中提琴比中胡低了5度!)。这显然是行不通的。二胡替代小提琴无法达到一个理想的效果,因为它无法发出跟小提琴相似的声音并且无法与众多乐器进行组合,同时小提琴音色的厚度也是二胡所不能匹敌的。以这种方式来运用二胡并不能充分发挥二胡的作用。

 

接下来让我们简单看一下另一个乐器家族——弹拨乐器,很有魅力和特色的一组乐器。它们在民乐团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但现如今不同种类的乐器太多,乐谱已经变得越来越冗长越来越不实用了。我们不得不要求每一种乐器在乐团中寻找到自己的参照,弹拨乐器对整个乐团的声音有着相当重要的影响,作为特殊乐器的它们也无疑至关重要。然而我们必须明白,在标准的乐器分类法中我们不能设置太多的特殊乐器,如果这样的话,原本简单的乐谱就会因此变得过于冗长。

 

这篇简短的文章并没有为民乐团的乐器分类法问题提供一个最终的解决方案。我只是想分享我的一些想法,就像之前所说的,是时候重新开始试验了。我认为,想要提高民乐团的地位就必须在乐器分类法方面做出改变,这再明显不过了。只有这样,民乐团作为一个“大发声体”才会更具竞争力,才能够赢得更多的观众,才会有机会登上国际舞台。



本文经授权转载自“老锣”公众号。

 

                                  编辑:杨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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