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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通知】关于举办纪念红军长征胜利八十周年暨延安市第七届少儿器乐大赛的通知

2022-01-24 22:2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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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举办单位
主办:延安市文化艺术中心
承办:

二、参赛事项
范围:延安市各县(区)中小学、幼儿、艺术教育培训机构学员均可参加。
赛制:大赛按选拔赛、总决赛进行;总决赛亦分初选赛与名次赛两轮比赛。选拔赛在各县(区)举办;总决赛在吴起县举办;总决赛参赛选手由各县(区)选拔出的各组一等奖选手组成。
项目:本次乐器大赛分设键盘类(钢琴、电子琴)、西洋乐类(弦乐、管乐、弹拨)、民乐类(弦乐、管乐、弹拨)、打击乐(架子鼓、民族打击)、四大类进行比赛。
形式:独奏、合奏(合奏人数不超过6人)
三、比赛要求
1、独奏选手自选二首乐曲参加总决赛,两轮曲目不得重复。第一轮一律采用无伴奏形式参加比赛,第二轮无伴奏形式与有伴奏形式均可;伴奏方式自定(乐队伴奏的需提前报伴奏人数及用麦情况),伴奏人员和伴奏乐器自行解决。
2、合奏选手自选一首曲目参赛,无年龄与乐器区分。
3、参加比赛所需乐器均由选手自备。(钢琴、架子鼓、扬琴、古筝由大赛组委会提供)
四、组别划分
键盘分组:幼儿园(4---6岁) 小学A组(7--9岁)
小学B组(10--12岁) 中学组(13—17岁)
西洋乐器:小学组(7--12岁)中学组(13--17岁)
民乐分组:小学组(7--12岁) 中学组(13--17岁)
打击乐分组:小学组(7--12岁) 中学组(13-17岁)
五、赛事评比
1、组委会将聘请有关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本次比赛的评审工作。
2、独奏初选赛实行分组比赛,参赛曲目一律不带伴奏,评比采用现场打分,以得分高低决定进入名次决赛的选手。
3、独奏名次赛实行现场比赛,参赛曲目可加伴奏,评比实行评委现场打分亮分的方式进行。
4、合奏名次赛实行现场比赛,参赛曲目可加伴奏,评比实行评委现场打分亮分的方式进行。
5、组委会有权根据总决赛初选情况对独奏类的奖项设置进行调整。
六、奖项设置
1、演奏奖:每组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优秀奖若干名;并向获奖选手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
2、园丁奖:向获得一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颁发园丁奖。
3、组织奖:向大赛组织工作优异的单位颁发组织奖。
七、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7日------21日
报名地点:延川县文化馆
比赛时间:2015年8月25日---28日
比赛地点:吴起县体育馆
联系人:呼世诚
联系电话: 18109113158
0911-8112083
八、具体要求
1、每县区参赛选手不得超过12人、领队不得超过2人(宝塔区参赛选手不得超过24人、领队不得超过4人)。
2、各县区秉承公开公正的原则,推荐选拔赛的优秀选手参加总决赛,并进行集体报名。
3、大赛期间,参赛选手的住宿由组委会统一提供,伙食、交通等费用自理。
4、各县(区)必须积极参与颁奖文艺晚会
本次大赛是我市第一次在延安城区以外举办的全市性文艺比赛活动,是献给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的一份厚礼,也是探索群众性文化活动组织方式的一条新途径。各县区文化馆、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高度重视,认真筹备,力争选拔出最好最优秀的少儿选手角逐各个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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