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与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含艺术中专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者。艺术类考生须具有一定专业素质和专业基础。
2.本科表演专业、舞蹈表演专业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3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本科模特类专业要求考生身高:女172cm以上(平面模特165cm以上),男185cm以上(平面模特182cm以上)。
4.美术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
5.学院只设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二、本科艺术类专业介绍
1.音乐表演
设有声乐演唱、乐器演奏、键盘乐器演奏、流行音乐4个招考方向。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本招考方向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备音乐表演(声乐演唱)方面的基本理论和专业技能,能在文艺表演团体、文化馆站、艺术院校、中小学从事声乐演唱、专业教学和群众文化管理等工作的应用型创新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视唱练耳、基本乐理、和声学基础、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基础、声乐演唱专业课、歌唱语言、合唱、钢琴集体课等。
音乐表演(乐器演奏):本招考方向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备音乐表演(乐器演奏)方面的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在文艺表演团体、文化馆站、艺术院校、中小学从事乐器演奏和专业教学等工作的应用型创新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视唱练耳、基本乐理、和声学基础、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基础、器乐演奏专业课、器乐小组课、合奏课、第二乐器技能演奏等。
音乐表演(键盘乐器演奏):本招考方向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备音乐表演(键盘乐器演奏)方面的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在文艺表演团体、文化馆站、艺术院校、中小学从事键盘乐器(钢琴、手风琴、巴扬、双排键等)演奏和专业教学等工作的应用型创新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视唱练耳、基本乐理、和声学基础、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基础、键盘乐器演奏专业课、钢琴伴奏艺术、钢琴文献鉴赏、钢琴重奏与协奏、钢琴教学法等。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本招考方向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备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方面的基本理论和专业技能,能在文艺表演团体、文化馆站、艺术院校、中小学从事流行演唱、演奏和专业教学等工作的应用型创新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视唱练耳、基本乐理、和声学基础、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基础、流行声乐专业课、流行器乐专业课、流行音乐鉴赏、录音实践、器乐合奏、配器与编曲、歌舞组合等。
2.音乐学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备音乐教育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中小学、社会音乐团体、文化馆站、科研单位和出版、广播影视部门从事音乐教学、研究等工作的应用型创新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视唱练耳、基本乐理、和声学基础、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基础、音乐与动作、合唱与指挥基础、弹唱、钢琴伴奏艺术、音乐教学法等。
3.舞蹈表演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备舞蹈表演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能在文艺表演团体、文化馆站、中小学从事舞蹈表演和专业教学的应用型创新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基本功训练、中国民族民间舞、拉丁舞(国标方向)、摩登舞(国标方向)、素质技巧、身韵、中外舞蹈史、舞蹈概论、舞蹈编导、教学剧目、舞蹈教法等。
4.广播电视编导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备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策划、创作、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理论修养和艺术鉴赏能力,能够在广播电视新闻机构及其他传媒、企事业单位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创作、编辑、制作、撰稿、音响设计等以及宣传、管理、营销等工作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传播学概论、中外电影史、广播电视概论、电视艺术学、视听语言、摄影摄像技术、非线性编辑、文案写作、新闻采访、新闻写作、电视节目制作等。
6.播音与主持艺术
本专业培养能在广播电视台、新媒体平台及文化传媒集团等相关单位从事新闻播音、节目主持、现场报道、体育评论解说、节目制作、影视配音及播音主持教学工作的应用型高级复合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播音主持概论、节目主持人概论、语音发声、播音创作基础、即兴口语表达、广播播音与主持、电视播音与主持、新闻采访与写作、电视节目制作、非线性编辑、非节目主持艺术等。
三、招生范围
面向全国有计划的省份招生。
四、艺术类考生专业报名与考试要求
1.考生须持所在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核发的《艺术专业准考证》;
2.身份证原件(无身份证者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2张(背面写姓名、报考专业)。
对我院未设立考点的省份,承认该省统(联)考专业加试成绩。
备注:2018年学院除个别特殊省份外,不再发放专业加试合格证,考生请凭考生号和身份证号登录学院网站直接查询和打印考试成绩。
五、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艺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大连艺术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艺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六、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住宿费收取标准:
本科艺术类学生18000元/年,本科普通类学生15000元/年。住宿费1200元/年。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院按辽价发[2011]53号文件规定执行。学生于开课一周内(含一周)提出退学的,退还学生已交纳的学费、住宿费; 超过一周的,学校应自学生提出退学的下月起,按月计退学生剩余学费、住宿费。学生提出退学,以呈交书面申请之日起计算退费额。
3.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每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每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每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每年、二等2500元每年)、学院综合奖学金、学院励志奖学金,还可以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通过爱心助学、勤工俭学等形式帮助其完成学业。国家奖助学金每年10月份评定并全校公示不少于5日。
七、本科新生奖学金颁发原则
1.本科音乐表演专业、表演专业、舞蹈表演专业、绘画专业、中国画专业、雕塑、书法学专业取得以下规定名次的新生可向学院申请新生奖学金。
2.凡上述专业的考生,属于省统(联)考的,其统(联)考成绩排名达到该省专业统(联)考前5名的报考我院,被我院录取并取得学籍给予五万元的新生奖学金;其统(联)考成绩排名达到该省专业统(联)考前6-10名的报考我院,被我院录取并取得学籍给予三万元的新生奖学金;其统(联)考成绩排名达到该省专业统(联)考前11-20名的报考我院,被我院录取并取得学籍给予二万元的新生奖学金;其统(联)考成绩排名达到该省专业统(联)考前21-30名的报考我院,被我院录取并取得学籍给予一万元的新生奖学金。
3.凡上述专业的考生,参加我院组织专业加试的,其加试成绩排到参加我院专业加试所有考生前3名的报考我院,被我院录取并取得学籍给予三万元的新生奖学金。
4.以上专业新生奖学金的申请办理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每年9月份评定并全校公示不少于5日。
八、本科艺术类录取办法说明
对我院设立专业加试考点的省份专业加试合格的考生和我院未设立专业加试考点的省份取得省级统(联)考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艺术类文化课考试规定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各省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对进档考生的录取办法如下:
1.音乐表演专业(乐器演奏招考方向)、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演唱招考方向)、音乐表演专业(流行音乐招考方向)、音乐表演专业(键盘乐器演奏招考方向)、表演专业、舞蹈表演专业、绘画专业、中国画专业、雕塑专业、书法学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课成绩录取。若专业课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若文化课成绩并列,则艺术文按语文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理按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2.除绘画、中国画、雕塑、书法学专业以外的美术类专业按照综合分1(综合分1=文化分*40%+专业分*6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达到计划名额时,若总成绩并列,则按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并列,则艺术文按语文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理按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3.音乐学专业、舞蹈编导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综合分2(综合分2=文化分+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达到计划名额时,若总成绩并列,则按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并列,则艺术文按语文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理按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4.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其他专业志愿不予考虑;当一专业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考生其他专业志愿为平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辽宁省本科二批美术类在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九、其他规定
1.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按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执行。 3.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按有关规定处理。 4.根据大公发[2002]73号文件精神,辽宁省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其他地区新生是否迁移户口,以学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的规定为准。
十、联系方式
电话:0411-39256115 39256116
传真:0411-39256123
地址:中国辽宁省大连开发区同汇路19号
邮编:116600
网址:http://www.dac.edu.cn
2018年在部分省、市设点考试专业内容及评分标准
专业名称 | 专业方向 | 考试内容 | 专业满分 | |
音 乐 表 演 (01) | (02) 流行 音乐 | 方向1:流行声乐演唱 方向2:流行器乐演奏 (流行打击乐演奏、电吉他演奏、电贝司、爵士萨克斯、爵士钢琴、古典吉它) | (1)流行声乐演唱:歌曲一首,作品不限,时间不超过5分钟,伴奏自备,200分。乐理及听音笔试(一张卷,考试时间为60分钟,100分); (2)流行器乐演奏:乐曲一首,伴奏、乐器及音箱自备,背谱演奏,200分。乐理及听音笔试(一张卷,考试时间为60分钟,100分)。 | 300 |
(03) 声乐 演唱 | 方向1:美声 方向2:民声 (仅限美声、民声,不含流行唱法) | 两首音乐作品(中外作品不限)总计时间不超过8分钟,伴奏自备,200分;乐理及听音笔试(一张卷,考试时间为60分钟,100分)。 | 300 | |
(04) 乐器 演奏 | 方向1:西洋管弦乐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西洋打击乐演奏、古典萨克斯、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小号、大号、长号、圆号) 方向2:民乐演奏(民族打击乐演奏、扬琴、古筝、琵琶、竹笛、二胡、笙、中阮、唢呐) | (1)西洋管弦:乐曲两首(中外各一首)。背奏,总计时间不超过7分钟,200分;乐理及听音笔试(一张卷,考试时间为60分钟,100分)。考生一律自备乐器。 (2)民族器乐:乐曲两首(风格性、技巧性各一首)。背奏,总计时间不超过7分钟,200分;乐理及听音笔试(一张卷,考试时间为60分钟,100分)。考生一律自备乐器。 | 300 | |
(05) 键盘 乐器 演奏 | 方向1:钢 琴 方向2:手风琴 方向3:电子管风琴 (双排键电子琴) | 中级或以上练习曲、乐曲各一首,时间不超过10分钟,背谱演奏,200分;乐理及听音笔试(一张卷,考试时间为60分钟,100分)。手风琴方向乐器自备。 | 300 | |
音 乐 学 (06) | 钢琴、声乐 (仅限美声、民声) | 两首作品(声乐、钢琴作品各一首,中外作品不限)总计时间不超过8分钟,伴奏自备,200分;乐理及听音笔试(一张卷,考试时间为60分钟,100分)。 | 300 | |
(07) 舞蹈表演(含国标舞) | 基本素质测试共200分:其中技能测试(软开度、跳跃训练)150分;技巧展示50分。舞蹈片断(国标舞可任选摩登舞、拉丁舞一段)表演80分;身体基本条件20分。 | 300 | ||
(08) 舞蹈编导 | 基本编舞素质测试共200分(即兴编舞、舞蹈片段、情节编创):其中即兴编舞100分,舞蹈片段(鼓励原创)100分。基本功测试80分. 音乐节奏测试20分。 | 300 | ||
(10) 表演(影视表演) | 形象条件(五官身高、身材比例)20分;台词表达100分;声乐演唱40分;形体展示(舞蹈或武术)40分;命题小品100分。 | 300 | ||
(11) 表演 | 形体条件测试(身高、三围)150分;台步(自备服装,包括泳装和便装)100分;才艺展示(舞蹈方向)50分。 | 300 | ||
(12) 广播电视编导 | 1.命题散文写作100分; | 300 | ||
(13)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指定稿件播读(新闻)150分;即兴评述100分; 才艺展示50分。含器乐、舞蹈、声乐、曲艺、小品等(任选其一)备注:1、考生进行舞蹈、声乐、小品展示时不允许使用伴奏 2、乐器自备。 | 300 | ||
(14) 动 画 | 素描150分 色彩150分 (画具自备) | 300 | ||
(15) 美术学 | ||||
(16) 绘 画 | ||||
(17) 雕 塑 | ||||
(18) 中国画 | ||||
(19) 艺术设计学 | 素描 150分 色彩150分 (画具自备) | 300 | ||
(20) 视觉传达设计 | ||||
(21) 环境设计 | ||||
(22) 产品设计 | ||||
(23) 服装与服饰设计 | ||||
(24) 工艺美术 | ||||
(25) 书法学 | (1)篆书、隶书、楷书、行书临摹(四选三) 150分 ,考试时间180分钟 (2)命题创作 150分, 考试时长120分钟 (书写工具自备)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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