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 击 関 注
每日一校
针对2018届艺考生和家长,我们推出此栏,每日更新。
全面的 ,深入的讲解每个艺考院校的招生政策,涉及院校简介、招生章程、录取规则、往年考题、优秀试卷、录取分数、就业情况等等信息。相信你一路跟着学习会在院校的选择上不在迷茫.
关注此公众号,关注每日更新!
上海音乐学院
01
院校简介
上海音乐学院是中国第一所独立建制的国立高等音乐学府,首任院长为蔡元培先生。1929年9月更名为国立音乐专科学校。成立后学校曾用名“中央音乐学院华东分院”,于1956年定名为上海音乐学院。
学校拥有全国最早建立的硕士、博士、博士后流动站的完整教学、科研体系,截至2015年4月,学校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3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2个上海市重点学科,上海市高峰学科、高原学科3个。
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学科:音乐与舞蹈学
国家重点学科:音乐学(二级学科)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艺术学、音乐与舞蹈学
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
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
上海市重点学科:作曲与音乐设计、音乐文化史
上海市Ⅰ类高峰学科:音乐舞蹈学
上海市Ⅰ类高原学科: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
院系专业
所在院系名称 | 专业名称 | 修业年限 | 学位授予门类 |
艺术管理系 | 公共事业管理 | 四年 | 管理学 |
音乐戏剧系、指挥系、民族音乐系、钢琴系、声乐歌剧系、管弦系、现代器乐与打击乐系 | 音乐表演 | 四年或五年 | 艺术学 |
音乐学系、音乐教育系、管弦系 | 音乐学 | 四年或五年 | 艺术学 |
作曲系、民族音乐系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四年或五年 | 艺术学 |
音乐工程系、数字媒体学院(筹) | 录音艺术 | 四年 | 艺术学 |
数字媒体学院(筹) | 数字媒体艺术 | 四年 | 艺术学 |
音乐工程系 | 艺术与科技 | 四年 | 艺术学 |
02
报考指南
参考《2017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学制、名额
音乐学(49 名)
⑴ 音乐学(五年制;15 名)
⑵ 音乐教育(四年制;27 名)
⑶ 音乐治疗(四年制;5 名)
⑷ 乐器修造艺术(四年制;2 名)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22 名)
⑴ 作曲(五年制;15 名)
⑵ 民族音乐作曲(五年制;5 名:民乐作曲 4 名、戏曲作曲 1 名)
⑶ 视唱练耳(四年制;2 名)
音乐表演(216 名)
⑴ 指挥(五年制;5 名:乐队指挥、合唱指挥、民族音乐指挥)
⑵ 歌剧音乐指导(五年制;2 名)
⑶ 声乐演唱【五年制;35 名:美声演唱 20 名、民声演唱 12 名、少数民族演唱 3 名(限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等少数民族地区)】
⑷ 钢琴演奏(四年制;20 名)
⑸ 现代器乐演奏(四年制;20 名:爵士钢琴 2 名、爵士萨克斯 2 名、爵士小号与爵士长号 3 名、爵士吉他 2 名、爵士贝
斯 1 名、管风琴 2 名、电子管风琴 3 名、手风琴 3 名、古典吉他 2 名)
⑹ 打击乐演奏(四年制;9 名:西洋打击乐 5 名、中国打击乐 3 名、流行打击乐 1 名)
⑺ 管弦乐器演奏(四年制;70 名:小提琴 17 名、中提琴 7 名、大提琴 9 名、低音提琴 5 名、竖琴 1 名、长笛 4 名、双簧
管 3 名、单簧管 4 名、大管 4 名、小号 4 名、圆号 4 名、长号 4 名、大号 1 名、萨克斯 3 名)
⑻ 中国乐器演奏(四年制;35 名:笛 3 名、笙 2 名、唢呐 2 名、管子 1 名、三弦 1 名、扬琴 3 名、柳琴 1 名、中阮 2 名、
琵琶 4 名、筝 3 名、古琴 1 名、二胡 7 名、板胡 1 名、大提琴 2 名、低音提琴 2 名)
⑼ 音乐戏剧表演(四年制;20 名:男女生各不少于 8 名)
录音艺术(65 名)
⑴ 音乐设计与制作(四年制;15 名)
⑵ 多媒体艺术设计(四年制;中外合作项目—戏剧与影视学类;40 名)
⑶ 音乐与传媒(四年制;中外合作项目—戏剧与影视学类;10 名)
数字媒体艺术(10 名)
⑴ 数字媒体艺术(四年制;10 名)
另招收华侨、港、澳、台籍生 4 名。
合计:366 名
、录取原则
1、 考生的全国统一高考成绩需达到我院规定控制分数线【其中,各专业外语成绩要求如下:以 150 分满分计,音乐学专业不低于 60 分,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录音艺术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不低于 50 分,音乐表演专业不低于 45 分】。
2、 音乐学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音乐表演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
3、 录音艺术专业(音乐设计与制作方向、多媒体艺术设计方向、音乐与传媒方向)的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各以
90%和 10%的办法折算总分,以折算总分由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折算公式如下:
折算总分 = (专业成绩/专业满分×90% +高考文化成绩/ 高考文化满分×10%)×1000
4、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各以 80%和 20%的办法折算总分,以折算总分由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折算公式如下:
折算总分 = (专业成绩/专业满分×80% +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20%)×1000
5、 各专业组以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后,专业成绩排名前 30%(四舍五入)的考生,可享受专业基础科目(乐理、视唱练耳)、高考外语科目合格标准降低政策(名额最低为 1 名,最高为 6 名):招生计划数为 5 人以上专业组,专业基础科目(乐理、视唱练耳)成绩合格标准(乐理 60 分、视唱练耳 50 分)可共降20 分;招生计划数为 5 人或 5 人以下专业组,两科目成绩合格标准可共降 10 分;高考外语成绩合格标准降分额依据专业排名递次确定,最高可降 15 分(招生计划数为 5 人或 5 人以下专业组,最高只可降 10 分),每一梯次降分额扣减 2 分。
各专业考试科目与内容
一、招考方向:音乐学
报考要求:有一定的音乐理论实践经验。掌握一定的音乐学基础知识,具备一定的理论思维能力和文字表述能力,并具备一定程度的乐器演奏能力、听音、节奏感和音乐记忆力,熟练地掌握乐理基本知识,能视唱一定难度的曲谱。有初步的和声和作品简析能力(含自然音和声与简易曲式分析)和听音乐写述评能力。
考试内容
▲ 专业初试
1、乐理(考试时间 120 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乐理”考试大纲。
2、音乐学史论基础(考试时间 180 分钟)
音乐学史论基础包括:中国音乐史基础(要求熟悉古代乐律、乐种、乐器和古今著名音乐家及重要作品)、外国音乐史基础(要求熟悉西方巴罗克、古典主义、浪漫主义、20 世纪初期重要作曲家、作品及体裁)、传统音乐理论基础(包括民歌、曲艺、戏曲音乐和民族器乐等知识)三个部分,考试时任选其中两部分。
▲ 专业复试
1、 听音乐写述评与音乐作品简析(含自然音和声与简易曲式分析)(考试时间 180 分钟)
(1) 听音乐写述评: 选取最具代表性的经典作品和耳熟能详的通俗作品(中外音乐作品),对其具体音乐语言特征、声音、风格等诸要素进行评述;对该音乐段落有适当的音乐本体分析,能结合自身对于该音乐段落的感受进行表述,也可与其他相关音乐作品或形式进行比较。
(2) 音乐作品简析部分:对指定乐曲的“和声语言”及“结构组织”进行分析(篇幅限于小型作品)。“和声语言”分析应标明调性,标记和弦的级数(采用规范的标记方式),标识和弦外音,标出各种和声终止式。“结构组织”分析应清楚地划分出乐曲中乐句和乐段的起始,指出它们在材料上的关系。在以上两者基础上,简述分析心得(可从和弦出现的种类、变换频率、音区位置、外音结合、织体形式、节奏形态、音响浓淡,以及句子之间重复、变奏或对比等处理特征,进行简要叙述,300 字左右)。
2、视唱练耳(其中“听写”考试时间 45 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3、口试
(1)提交本人论述音乐的文章 1—2 篇(复试时提交给监考老师)。
(2)乐器演奏。
(3)与音乐相关知识问答。
二、招考方向:音乐教育
报考要求:有一定的音乐实践经验,音准、节奏感、音乐记忆力好;掌握乐理知识、音乐常识,普通话会话能力好;有一定
的钢琴、声乐基础及应用能力;并有良好沟通能力。
考试内容
▲专业初试
1、视唱练耳(其中“听写”考试时间 45 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2、器乐与声乐 [ 以下(1)、(2)、(3)项任选]
(1)主报钢琴
A.钢琴练习曲一首,备考乐曲两首(抽考一首,其中有一首必须是海顿、莫扎特或贝多芬作品 57 号之前的古典奏鸣
曲快板乐章),音阶与琶音四个八度(四升四降以内抽考)。
B.声乐:备考歌曲三首(抽考两首)。
(2)主报声乐
A.备考歌曲三首(抽考两首)。
B.钢琴练习曲一首,备考乐曲两首(抽考一首,其中有一首必须是海顿、莫扎特或贝多芬作品 57 号之前的古典奏鸣
曲快板乐章),音阶与琶音四个八度(三升三降以内抽考)。
(3)主报钢琴之外的其他器乐(招生名额不超过 5 名)
A.以下 a、b 两项任选一项
a. 西洋管弦乐器:练习曲一首、不同类型乐曲两首(抽考一首)。
b. 民族乐器:乐曲三首(抽考两首)。
B. 备考歌曲三首(抽考两首)。
注:声乐演唱一律不自带伴奏
▲专业复试
1、乐理(考试时间 90 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乐理”考试大纲。
2、综合能力测试
(1)视奏
钢琴为主报项目者,视奏程度不低于钢琴考级五—六级水平;以声乐或器乐主报者,视奏程度不低于钢琴考级三级
水平。要求准确完整、有表现力。评分比例 25%。
(2)弹唱
二声部弹唱,要求声部之间平衡和谐,音高、时值准确,唱名法不限。评分比例 25%。
(3)即兴弹奏
一个升降号以内的大小调体系。和声配置准确,有表现力。评分比例 25%。
(4)口试
音乐常识、音乐教育常识与语言表述能力。评分比例 25%。
(5)加试
中西乐器、舞蹈,最高分值为 10 分附加分。
注:主报钢琴之外其他器乐的考生,必须加试钢琴: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
参考书目:中学《音乐》教材 人民音乐出版社
《西方音乐史简编》 沈旋等 上海音乐出版社
《中国近现代音乐史》 汪毓和 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
《心&音.com:世界音乐人文叙事》 洛 秦 上海音乐出版社
三、招考方向:音乐治疗
报考要求:有一定的音乐实践经验,有良好的音乐听觉、节奏感;有扎实的器乐、声乐基础与应用能力;掌握音乐常识、音
乐治疗基础知识;并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考试内容
▲专业初试
1、音乐治疗与音乐基础理论(考试时间 180 分钟)
音乐治疗基础知识、音乐常识、作品风格分析(有谱例或音响)。
参考书目:《音乐治疗导论》 高天著
中学《音乐》教材 人民音乐出版社
《西方音乐史简编》 沈旋等 上海音乐出版社
《中国近现代音乐史》 汪毓和 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
《心&音.com:世界音乐人文叙事》 洛 秦 上海音乐出版社
2、视唱练耳(其中“听写”考试时间 45 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专业复试
1、钢琴演奏
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音阶与琶音四个八度(三升三降以内抽考)。
2、声乐演唱
歌曲两首。
3、综合能力测试
同音乐教育招考方向“综合能力测试”考试。
四、招考方向:乐器修造艺术
报考要求:有一定的提琴演奏技术和手工艺基础(刨、锯的技术), 并具有一定的数理化基础。基本掌握乐理知识,具有一定程度的听辨音程、和弦及听写旋律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专业初试
1、提琴演奏
自选练习曲一首,自选乐曲一首。
2、手工艺基础
刨、锯的技术(会制琴的可带自制琴)。
▲专业复试
1、数理化基础(考试时间 120 分钟)
▲三试
1、乐理(考试时间 90 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乐理”考试大纲。
2、视唱练耳(其中“听写”考试时间 45 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五、招考方向:作曲
报考要求:有一定的音乐创作实践经验。听音、节奏感和音乐记忆力好,熟练地掌握乐理基本知识和视唱有一定难度的曲谱。
作曲专业要求有初步的和声学知识(自然音体系和声与变音体系和声中的离调及近关系转调),能演奏钢琴(练习曲一首,程度相当于车尔尼 299 以上;复调乐曲一首,程度相当于巴赫三部创意曲以上;乐曲一首,程度相当于贝多芬钢琴奏鸣曲快
板乐章或相当程度的中外乐曲一首,另外加试视奏)或其他一种中外乐器。
考试内容
▲ 专业初试
1、乐理(考试时间 120 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乐理”考试大纲。
2、旋律写作(考试时间 90 分钟)
按指定的音乐材料(动机、乐句、音列、节奏型)写作两条特性不同、风格不同的单声部器乐化旋律。
3、歌曲写作(考试时间 180 分钟)
按指定的歌词及音乐主题材料(动机或乐句),为人声与钢琴写作一首完整的艺术歌曲(声种自定)。
▲ 专业复试
1、和声(考试时间 180 分钟)
(1)考试内容:
① 自然音体系。
② 变音体系中的离调、离调模进及近关系转调。
(2)考试形式:
① 书面写作题:完成 8 小节左右的高音题。
② 书面写作题:完成 8 小节左右的低音题。
(3)参考书目:
① 斯波索宾等:《和声学教程》
② 桑桐:《和声的理论与应用》
2、视唱练耳(其中“听写”考试时间 45 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3、器乐曲写作(考试时间 180 分钟)
按指定的音乐材料(动机、乐句、音列、节奏型),写作一首完整的钢琴小品。
4、演奏乐器(钢琴)
(1)练习曲一首,程度相当于车尔尼 299 以上。
(2)复调乐曲一首,程度相当于巴赫三部创意曲以上。
(3)乐曲一首,程度相当于贝多芬钢琴奏鸣曲快板乐章或相当程度的中外乐曲一首。另加试视奏。
5、面试
(1)交本人作品 1—2 首。
(2)用指定的民歌或音乐主题在钢琴上即兴演奏。
(3)演唱自选民歌或戏曲片段。
(4)与专业相关的常识问答。
七、招考方向:视唱练耳
报考要求:具有良好的音乐听觉能力与视唱能力,能熟练地记写较复杂的单声部、多声部旋律及记写调内和弦连接,弹唱有相当难度的曲谱,并具有初步的和声知识与作曲技能,能演奏钢琴(程度要求与报考作曲专业相同)。
考试内容
▲ 专业初试
1、乐理(考试时间 120 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乐理”考试大纲。
2、歌曲与旋律写作(考试时间 180 分钟)
(1)按指定歌词创作一首歌曲(声种自定,带钢琴前奏及部分伴奏,曲式、长度、风格不限,可配以和弦标记或局部的
和音声部)。
(2)按指定主题材料(动机或乐句)写作两条单声部器乐化的旋律(曲式、长度、风格不限)。
3、练耳笔试
(1)听辨和弦:三和弦与属七、减七、小七和弦原转位,包括密集、开放排列。
(2)听写和弦连接:三升降内大小调,包括密集、开放排列。
(3)听写旋律:三升降内大小调,包括单声部旋律与双声部旋律。
▲ 专业复试
1、和声(考试时间 180 分钟)
(1)考试内容:
① 自然音体系。
② 变音体系中的离调、离调模进及近关系转调。
(2)考试形式:
① 书面写作题:完成 8 小节左右的高音题。
② 书面写作题:完成 8 小节左右的低音题。
(3)参考书目:
① 斯波索宾等:《和声学教程》
② 桑桐:《和声的理论与应用》
2、视唱及面试
(1)钢琴演奏(练习曲、乐曲各一首)。
(2)视唱:四升降内大小调,及高音、低音、中音、次中音混合谱表。
(3)两声部:弹一声部唱一声部。
(4)带伴奏视唱曲弹唱
八、招考方向:指挥、歌剧音乐指导
报考要求:具有较强的听辨和弦及听写旋律的能力,能熟练地掌握乐理基本知识和视唱、视奏有一定难度的曲谱,并有初步的和声学知识(自然音体系和声与变音体系和声中的离调及近关系转调);较广泛地熟悉、了解中外经典音乐作品;演奏钢琴必须达到规定的程度(乐队指挥、歌剧音乐指导专业要求肖邦练习曲程度、合唱指挥要求莫什科夫斯基练习曲以上程度,可以加试其他器乐表演);合唱指挥及歌剧音乐指导要求具有一定的声乐演唱能力、民族音乐指挥要求能演奏一种以上中外乐器。
考试内容
▲ 专业初试
1、 乐队指挥专业
(1)乐理(考试时间 120 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乐理”考试大纲。
(2)自选管弦乐作品一首。
(3)钢琴演奏:练习曲(肖邦练习曲程度)、复调作品、大型乐曲各一首,另加钢琴视奏和加试。
2、 合唱指挥专业
(1)乐理(考试时间 120 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乐理”考试大纲。
(2)自选合唱作品一首。
(3)自选中外艺术歌曲一首(演唱)。
(4)钢琴演奏:练习曲(莫什科夫斯基练习曲以上程度)、复调作品、大型乐曲各一首,另加钢琴视奏和加试。
3、 民族音乐指挥专业
(1)乐理(考试时间 120 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乐理”考试大纲。
(2)自选民族或西洋管弦乐作品一首。
(3)中外乐器演奏,另加器乐视奏和加试。
注:加试指除了指定乐器之外的其他器乐演奏或声乐演唱。
4、 歌剧音乐指导招考方向
(1)乐理(考试时间 120 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乐理”考试大纲。
(2)自选中外艺术歌曲一首(弹唱)。
(3)自选中外艺术歌曲一首(演唱)。
(4)钢琴演奏(包括视奏):练习曲(肖邦练习曲程度)、复调作品、大型乐曲各一首。
▲专业复试
1、乐队指挥专业
(1)和声(考试时间 180 分钟)
A. 考试内容:
a. 自然音体系。
b. 变音体系中的离调、离调模进及近关系转调。
B. 考试形式:
a. 书面写作题:完成 8 小节左右的高音题。
b. 书面写作题:完成 8 小节左右的低音题。
C. 参考书目:
a. 斯波索宾等:《和声学教程》
b. 桑桐:《和声的理论与应用》
(2)视唱练耳(其中“听写”考试时间 45 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3)自选管弦乐作品一首(须与初试曲目不同)。
(4)指定管弦乐作品一首(复试前一天发谱)。
(5)综合能力测试(考生对所指挥作品的分析理解与处理构思、视听)。
2、合唱指挥专业
(1)和声(考试时间 180 分钟)
A. 考试内容:
a. 自然音体系。
b. 变音体系中的离调、离调模进及近关系转调。
B. 考试形式:
a. 书面写作题:完成 8 小节左右的高音题。
b. 书面写作题:完成 8 小节左右的低音题。
C. 参考书目:
a. 斯波索宾等:《和声学教程》
b. 桑桐:《和声的理论与应用》
(2)视唱练耳(其中“听写”考试时间 45 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3)自选合唱作品一首(须与初试曲目不同)。
(4)指定合唱作品一首(复试前一天发谱)。
(5)综合能力测试(考生对所指挥作品的分析理解与处理构思、视听)。
3、民族音乐指挥专业
(1)和声(考试时间 180 分钟)
A. 考试内容:
a. 自然音体系。
b. 变音体系中的离调、离调模进及近关系转调。
B. 考试形式:
a. 书面写作题:完成 8 小节左右的高音题。
b. 书面写作题:完成 8 小节左右的低音题。
C. 参考书目:
a. 斯波索宾等:《和声学教程》
b. 桑桐:《和声的理论与应用》
(2)视唱练耳(其中“听写”考试时间 45 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3)自选民族或西洋管弦乐作品一首(须与初试曲目不同)。
(4)指定作品一首(复试前一天发谱)。
(5)综合能力测试(考生对所指挥作品的分析理解与处理构思、视听)。
4、歌剧音乐指导专业
(1)和声(考试时间 180 分钟)
A. 考试内容:
a. 自然音体系。
b. 变音体系中的离调、离调模进及近关系转调。
B. 考试形式:
a. 书面写作题:完成 8 小节左右的高音题。
b. 书面写作题:完成 8 小节左右的低音题。
C. 参考书目:
a. 斯波索宾等:《和声学教程》
b. 桑桐:《和声的理论与应用》
(2)视唱练耳(其中“听写”考试时间 45 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3)自选外国歌剧片段一首(弹唱,需演唱原文)。
(4)指定外国歌剧片段一首(弹唱,复试前一天发谱)。
(5)综合能力测试(考生对所弹唱作品的分析理解与处理构思、视听)。
九、招考方向:声乐演唱
报考要求:
1、身心健康,身材匀称,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不得低于 1.70 米,女生身高不得低于 1.60 米(专业成绩前三名者及少数民族
声乐演唱专业考生,身高标准可适当放宽),裸眼视力不得低于 0.5。
2、有较好的音乐基础(能视唱五线谱,懂得和掌握基本的乐理知识),有钢琴或其它乐器演奏基础(不作为考试内容和项目),
口齿清楚,普通话标准,嗓音条件符合专业培养要求。
3、能较完整地演唱中外艺术歌曲和歌剧选段,具备良好的演唱气质和歌唱素养,音准、节奏感、语言感、音乐感好,音乐
记忆力强,歌唱发声方法基本正确。
考试内容
▲ 专业初试
1、美声演唱
备考歌曲六首:三首中国歌曲(可以是“五四运动”以来的创作歌曲或民歌)、三首外国歌曲(可以是艺术歌曲或
歌剧咏叹调)。考生自选演唱其中两首(中外歌曲各一首)。
2、民声演唱
备考歌曲六首:民歌、中国歌剧片段、戏曲或改编戏曲,每类至少一首。考生自选演唱其中两首(不同类型各一首)。
3、少数民族声乐演唱
备考歌曲六首:民歌、中国歌剧片段、戏曲或改编戏曲,每类至少一首。考生自选演唱其中两首(不同类型各一首)。
注:不得自带伴奏。
▲ 专业复试(自带伴奏,如考生未携伴奏人员,则统一安排伴奏教师。)
1、美声演唱
(1)考生自选演唱一首(不得重复初试的曲目)。
(2)主考教师在备考的六首歌曲中指定一首。
2、民声演唱
(1)考生自选演唱一首(不得重复初试的曲目)。
(2)主考教师在自报的六首歌曲中指定一首。
3、少数民族声乐演唱
(1)考生自选演唱一首(不得重复初试的曲目)。
(2)主考教师在自报的六首歌曲中指定一首。
▲ 三 试
1、乐理(考试时间 90 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乐理”考试大纲。
2、视唱练耳(其中“听写”考试时间 45 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十、招考方向:钢琴演奏
报考要求:热爱音乐,品学兼优。具备学习钢琴的基本条件,已经掌握一定程度的视唱练耳、和声、乐理及室内乐知识。具
有相当于中等音乐学校毕业的钢琴演奏程度,能够较好地掌握练习曲的技术标准和中外经典作品的音乐风格。
考试内容:
▲专业初试
1、肖邦练习曲一首(但不能选用作品 10 之 3、作品 10 之 6、作品 10 之 9 或作品 25 之 7)。
2、练习曲一首(从下列作曲家的练习曲中任选一首:李斯特、拉赫玛尼诺夫、斯克里亚宾、里盖蒂、巴托克、斯特拉文斯
基、德彪西或肖邦。肖邦练习曲不能选用作品 10 之 3、作品 10 之 6、作品 10 之 9 或作品 25 之 7,并不得与第一首肖邦
练习曲重复)。
3、巴赫十二平均律一组前奏曲与赋格。
▲专业复试
1、重复演奏初试的肖邦练习曲一首。
2、自选古典奏鸣曲的一个“奏鸣曲式”乐章(如海顿、莫扎特、贝多芬、舒伯特)。
3、自选中型乐曲一首(须 7 分钟以上)。
4、视奏钢琴作品一首。
注:专业考试(初试、复试)曲目必须是钢琴独奏作品,考生必须背谱演奏。主考官有权中断或终止考生演奏。主考官保留
抽选作品片断的权利。
▲三试
1、 乐理(考试时间 90 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乐理”考试大纲。
2、视唱练耳(其中“听写”考试时间 45 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十一、招考方向:现代器乐演奏、打击乐器演奏
报考要求:具有相当于中等音乐学校毕业的现代器乐打击乐演奏程度,能较好地把握练习曲和中外经典作品的演奏水准。音
乐表现和演奏方法基本正确,并具备学习该专业乐器的基本条件;基本掌握乐理知识,具有一定程度的听辨音程、和弦及听
写旋律的能力;身材、手、指、齿、唇等适合所学乐器的要求。
考试内容
▲ 专业初试
1、管风琴、电子管风琴、爵士钢琴、手风琴招考方向(背谱演奏)
复调作品一首,乐曲一首(中外不限)。两首总演奏时间为 8 分钟,超时将被考官叫停,但不会因此影 响评判。
注 A.* 报考管风琴和电子管风琴专业的考生,亦可全部演奏钢琴完成考试项目。
* 管风琴考试提供用琴:Rogers A678、Roland C330。
* 电子管风琴考试提供用琴:Yamaha-02C、Yamaha-01C、Yamaha El900、Ringway RS1000E。
B.报考爵士钢琴专业的考生,需考音阶与音型具体要求请参看爵士专业,乐曲可以用伴奏带。
2、古典吉他招考方向(背谱演奏)
(1)舒伯特:小夜曲(梅尔茲编曲)。
(2)巴赫:前奏曲 1006a,选自第四号鲁特琴组曲。
注:对演奏曲目较长的考生,考官可视具体情况中止其演奏。
3、爵士萨克斯、爵士小号、爵士长号、爵士吉他、爵士贝斯招考方向
(1) 爵士吉他、爵士萨克斯、爵士钢琴:大调音阶与爵士旋律小调音阶(现场指定调,背谱演奏),减音阶、变化(Alt.)
音阶与增音阶三种音阶的音型模进(背谱演奏)。
爵士小号、爵士长号、爵士贝斯:大小调音阶与琶音(现场指定调,背谱演奏)。
(2) 练习曲一首,相当程度流行或爵士风格乐曲一首(可带钢琴伴奏或伴奏带)。
注:A.对演奏曲目较长的考生,考官可视具体情况中止其演奏;
B.爵士吉他、爵士贝斯专业每首曲子不超过 5 分钟。
4、打击乐招考方向
西洋打击乐专业——(1)军鼓:乐曲或练习曲一首;
(2)键盘类打击乐或定音鼓:乐曲或练习曲一首。
中国打击乐专业——(1)军鼓:乐曲或练习曲一首;
(2)大鼓,排鼓,板鼓乐曲或练习曲一首。
流行打击乐专业——(1)军鼓:乐曲或练习曲一首;
(2)爵士鼓:乐曲或练习曲一首。
注:A.请考生自备考试曲目曲谱复印件 7 份于候考时交至领考人员。
B.对演奏曲目较长的考生,考官可视具体情况中止其演奏。
▲ 专业复试
1、管风琴、电子管风琴、爵士钢琴、手风琴招考方向(背谱演奏)
练习曲或技巧性作品一首,乐曲一首(中外不限)。两首总演奏时间为 10 分钟,超时将被考官叫停,但不会因此影响评
判。试奏乐曲片段(交复试费时发视奏谱)
注:A.* 报考管风琴和电子管风琴专业的考生,亦可全部演奏钢琴完成考试项目。
20
* 管风琴考试提供用琴:Rogers A678、Roland C330。
* 电子管风琴考试提供用琴:Yamaha-02C、Yamaha-01C、Yamaha El900、Ringway RS1000E。
B.报考爵士钢琴专业 的考生,需考爵士节奏模唱(现场发谱),乐曲可以用伴奏带。
2、古典吉他招考方向(背谱演奏)
(1)迪恩斯:天平座小奏鸣曲第二乐章:广板
(2)迪恩斯:天平座小奏鸣曲第三乐章:火热的
(3)视奏(三升三降内,复试现场发谱)。
(4)对演奏曲目较长的考生,考官可视具体情况中止其演奏。
3、爵士萨克斯、爵士小号、爵士长号、爵士吉他、爵士贝斯招考方向
(1)乐曲一首。
(2)流行或爵士风格乐曲一首(两首均可带钢琴伴奏或伴奏带,不得重复初试曲目)。
(3)试奏爵士乐曲一首(现场发谱,爵士管乐与爵士吉他需作即兴演奏)。
(4)爵士节奏模唱(现场发谱)。
注:A.对演奏曲目较长的考生,考官可视具体情况中止其演奏。
B.爵士吉他、爵士贝斯专业每首曲子不超过 5 分钟。
4、打击乐招考方向
西洋打击乐专业——(1)军鼓:德里克鲁斯(Delecluse)乐曲或练习曲一首;
(2)键盘类打击乐或定音鼓:乐曲两首或两个乐章(现场由考官抽考一首);
(3)视奏:军鼓五线谱乐曲一首(复试现场发谱)。
中国打击乐专业——(1)军鼓:德里克鲁斯(Delecluse)乐曲或练习曲一首;
(2)大鼓、排鼓或板鼓:乐曲两首(现场由考官抽考一首);
(3)视奏:军鼓五线谱乐曲一首(复试现场发谱);
(4)可选择加试键盘类打击乐。
流行打击乐专业—— (1)军鼓:乐曲或练习曲一首;
(2)爵士鼓:乐 曲一首;
(3)视奏:军鼓五线谱练习曲一首(复试现场发谱)。
注:A.以上打击乐专业复试均不带伴奏。
B.请考生自备考试曲目曲谱复印件 7 份于候考时交至领考人员。
C.对演奏曲目较长的考生,考官可视具体情况中止其演奏。
▲ 三 试
1、乐理(考试时间 90 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乐理”考试大纲。
2、视唱练耳(其中“听写”考试时间 45 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十二、招考方向:管弦乐器演奏
报考要求:具有中等音乐学校毕业的管弦乐器演奏程度,达到较好地把握练习曲和中外经典作品的演奏水准,表演和演奏方法正确;具有一定程度的听辨音程,和弦及听写旋律的能力;掌握乐理基本知识,生理适合所学专业的要求,具备学习报考专业乐器的基本条件。报考小提琴演奏的考生可兼报中提琴演奏。
考试内容
▲专业初试(专业初试均不用伴奏)
1、小提琴演奏
(1)自选一个调三个八度或四个八度的单音音阶、琶音、双音音阶 (三、六、八、十度和换指八度);
(2)练习曲或随想曲一首(程度不低于罗德练习曲);
(3)巴赫无伴奏奏鸣曲或组曲中慢乐章一首;
(4)协奏曲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或中型炫技性乐曲一首。
参考曲目
练习曲:罗德、顿特(作品 35 号)、帕格尼尼(作品 1 号)、维尼亚夫斯基(作品 18、10 号)、等
乐曲:参考国际小提琴比赛协奏曲及炫技性乐曲曲目。
2、中提琴演奏
(1)自选一个三个八度的单音音阶、琶音及双音音阶(三、六、八、十度和换指八度);
(2)练习曲或随想曲一首(程度不低于罗德或康帕诺里中提琴练习曲);
(3)任选一首巴赫六首无伴奏组曲中的沙拉班德舞曲;
(4)中提琴协奏曲斯塔米兹 D 大调协奏曲;霍夫曼斯特 D 大调协奏曲或二十世纪以后中提琴协奏曲的第一乐章及华彩
或二、三乐章。
参考曲目
练习曲:顿特、维约、鲁卡斯、罗德等
乐曲:参考国际中提琴比赛协奏曲曲目
3、大提琴演奏
(1)自选一个调四个八度的单音音阶、琶音、双音音阶(三、六、八度);
(2)两首不同技巧的练习曲 (程度不低于波帕尔练习曲)。
参考曲目
练习曲:波帕尔、皮亚蒂等
4、低音提琴演奏
(1)自选一个调的三个八度音阶,以四分音符等于 120 速度连弓演奏,七组琶音连弓演奏;
(2)两首不同技巧的练习曲 (程度不低于赫拉伯 86 首 )。
参考曲目
练习曲:赫拉伯、斯托尔奇、西曼德尔等;
小型乐曲:马切罗奏鸣曲两个乐章、刘庄浪漫曲等
5、竖琴演奏
(1)自选一个调的音阶、琶音。
(2)练习曲一首程度不低于布佐利(Pozzoli)《中等难度练习曲》第十条。
参考曲目
练习曲:波佐利、博赫萨 50 条;
小型乐曲:不同风格的乐曲二首,相当于皮埃内即兴曲、亨德尔协奏曲程度
22
6、长笛演奏
(1)自选大、小调音阶、琶音一组,用连音及断奏二种方法演奏;
(2)技巧性、音乐性高级练习曲各一首。
7、双簧管演奏
(1)自选大、小调音阶及琶音,用连音及断奏二种方法演奏;
(2)自选费林 48 首练习曲,单、双号(慢、快)各一首。
8、单簧管演奏
(1)自选大、小调音阶及琶音,用连音及断奏二种方法演奏;
(2)不同性质快、慢练习曲各一首。
9、大管演奏
(1)自选大、小调音阶及琶音,用连音及断奏二种方法演奏;
(2)不同性质快、慢练习曲各一首(程度不低于米尔德音乐会练习曲 Op26)。
10、萨克斯演奏
(1)自选大、小调音阶及琶音,用连音及断奏二种方法演奏;
(2)不同性质快、慢练习曲各一首。
11、小号演奏
(1)自选大、小调音阶及琶音,用连音及断奏二种方法演奏;
(2)不同性质快、慢练习曲各一首(程度不低于布尔姆 62 首)。
参考曲目
练习曲:布尔姆 62 首、夏里尔、阿尔本特性练习曲。
12、圆号演奏
(1)自选大、小调音阶及琶音,用连音及断奏二种方法演奏;
(2)不同性质快、慢练习曲各一首(程度不低于嘎莱第一、二册)。
参考曲目
练习曲:柯普拉许 60 首、牟勒、嘎莱第一、二册。
13、长号演奏
(1)自选大、小调音阶及琶音,用连音及断奏二种方法演奏;
(2)不同性质快、慢练习曲各一首。
参考曲目:
练习曲:罗切特长号旋律练习 120 首、希蒙 亨利 40 首、布莱格 31 首。
14、低音长号演奏
(1)自选大、小调音阶及琶音,用连音及断奏二种方法演奏;
(2)不同性质快、慢练习曲各一首。
参考曲目:
练习曲:拉秋特 120 首(低音长号版)、艾伦·奥斯特兰德、博力斯·格林格力。
15、大号演奏
(1)自选大、小调音阶及琶音,用连音及断奏二种方法演奏;
(2)不同性质快、慢练习曲各一首。
参考曲目:
练习曲:拉秋特 120 首(大号版)、瓦西里列夫 24 首、布拉热维奇 70 首。
23
▲专业复试
以下所有管弦乐器专业复试演奏曲目均应有钢琴伴奏和指定视奏谱例片断一首(复试现场发谱)。如考生未带伴奏人员,
应预先联系,由学院统一安排伴奏教师,费用自理。
1、小提琴演奏
专业复试要求同初试。
2、中提琴演奏
专业复试要求同初试。
3、大提琴演奏
(1) 大型协奏曲一个乐章(注:艾尔加协奏曲需演奏一、二乐章或者第四乐章;洛可可主题变奏曲需演奏主题和
一、二、三、七变奏)。
(2) 任何形式的乐曲一首。
曲目的选择须兼顾技巧性和音乐性。
4、低音提琴演奏
一首小型乐曲和任何大型协奏曲或奏鸣曲的一个乐章(长度不能短于狄特斯朵夫协奏曲第一乐章)。
5、竖琴演奏
两首不同风格的作品,难度相当于盖比尔.皮尔耐(Gabriel Pierre)的随想曲。
6、长笛演奏
自选协奏曲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或大型乐曲一首。
7、双簧管演奏
自选协奏曲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或大型乐曲一首。
8、单簧管演奏
自选协奏曲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或大型乐曲一首。
9、大管演奏
自选协奏曲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或大型乐曲一首。
10、萨克斯演奏
自选协奏曲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或大型乐曲一首。
11、小号演奏
自选协奏曲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或大型乐曲一首。
12、圆号演奏
自选协奏曲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或大型乐曲一首。
13、长号演奏
自选协奏曲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或大型乐曲一首。
14、低音长号演奏
自选协奏曲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或大型乐曲一首。
15、大号演奏
自选协奏曲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或大型乐曲一首。
▲三试
各管弦乐器演奏专业复试合格后,均须参加“乐理”及“视唱练耳”考试
1、乐理(考试时间 90 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乐理”考试大纲。
2、视唱练耳(其中“听写”考试时间 45 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十三、招考方向:中国乐器演奏
报考要求:具有中等音乐学校毕业的中国乐器演奏程度、水准;能较好的把握各种不同乐曲的演奏风格及基本技巧,能较好的表现音乐内涵;演奏方法正确、规范并具备乐器演奏的基本生理要求和条件;掌握基础乐理知识,能较熟练的视奏五线谱。
考试内容
▲专业初试(一律不带伴奏)
1、演奏自选乐曲片段两首。
2、大提琴、低音提琴专业演奏练习曲一首,中国乐曲一首。
3、所有专业演奏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专业复试(一律不带伴奏)
1、准备自选乐曲两首(不得重复初试曲目),现场抽签其中一首演奏。
2、所有专业视奏指定五线谱乐曲一段,视奏时间约 2 分钟(复试现场发谱)。
3、所有专业复试演奏时间不超过 6 分钟。
▲ 三 试
1、乐理(考试时间 90 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乐理”考试大纲。
2、视唱练耳(其中“听写”考试时间 45 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十四、招考方向:音乐戏剧表演
报考要求:有良好的嗓音条件,能完整演唱中外歌曲或民歌,歌唱发声方法正确,音乐感好;形体协调,有一定的舞蹈基础;口齿清楚,普通话标准,并具一定的演说能力;身材、形象适合于戏剧表演,具有乐理和视唱五线谱的基础;要求外语能力好。对考生中个性突出,会演奏乐器并达到一定程度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录取。
考试内容
▲ 专业初试
1、歌曲演唱
备考歌曲六首,其中三首中国歌曲,三首外国歌曲(中外歌曲必须用原文演唱,其中至少有一首音乐剧选段)。自选演
唱备考歌曲中的两首(中外歌曲各一首)。
2、朗诵
用普通话表演朗诵一段(3 分钟内)。
3、舞蹈
自选舞蹈表演片段(3 分钟内)。
▲ 专业复试
1、 歌曲演唱
(1)演唱备考歌曲一首(须不同于初试曲目,中外歌曲及风格不限,外国歌曲必须用原文演唱);(2)演唱考官抽选歌
曲一首。
2、舞蹈
(1)舞蹈动作模仿,风格不限;(2)自备舞蹈片段或个人技巧展示(限 2 分钟之内)。
3、表演
即兴表演。根据所给题目及要求进行即兴表演。
4、面试
特长展示;
音乐剧考试相关知识问答。
备注:在任何表演环节里,主考官有权酌情终止表演。
▲ 三 试
1、视唱练耳(其中“听写”考试时间 45 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十五、招考方向:音乐设计与制作
报考要求:有良好的音乐听觉、节奏感、音乐记忆力及音乐音响综合评鉴能力;熟悉掌握乐理基本知识和一定难度的视唱(奏)
五线谱技能;有音乐音响的入门知识和初步和声知识(自然音体系及离调),以及初步的作曲能力(歌曲与伴奏、单声部旋
律发展);能演奏钢琴或其他乐器。
考试内容
▲专业初试
1、乐理(考试时间 90 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乐理”考试大纲。
2、视唱练耳(其中“听写”考试时间 45 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3、和声(考试时间 180 分钟)
(1)考试内容:
① 自然音体系。
② 变音体系中的离调及离调模进。
(2)考试形式:
① 书面写作题:完成 8 小节左右的高音题。
② 书面写作题:完成 8 小节左右的低音题。
(3)参考书目:
① 斯波索宾等:《和声学教程》
② 桑桐:《和声的理论与应用》
▲专业复试
1、歌曲与旋律写作(考试时间 180 分钟)
(1)根据卷面所提供的歌词和旋律,续写成一首完整的歌曲,可加钢琴前奏,另需完成某一段落的钢琴伴奏(不少于 8
小节)。结构与长度不限,全曲需配以和弦标记。
(2)按指定主题材料(动机或乐句)写作一首完整的单声部器乐化乐曲(结构与长度不限)。
2、乐器演奏
演奏乐器可以是钢琴或其它任何一件乐器。钢琴:一首练习曲或复调作品,一首奏鸣曲快板乐章或乐曲。其它乐器参照
钢琴基本内容及要求。(报名时请务必准确填写所主考的乐器名称)
3、综合能力测试
(1)音响听辨 (听力结合卷面选择题,考试时间为 15—30 分钟)
内容:有关中外乐器、名家名曲、音乐风格、音乐表达、音响分辨等,共 35 题。
(2)即兴作曲演奏
按指定音乐素材——主题、旋律、和声序进、音乐意境等,用钢琴或其它乐器即兴演奏一首较为完整的器乐小品,
时间长度约为 60 秒-90 秒。演奏准备及录音完成时间限 10 分钟以内。
(3)歌曲、戏曲演唱或弹唱(面试)
(4)音乐常识(面试)
问答题:抽签 5 题作答,其中音响听辨简答题 2 题,内容为听觉记忆与模仿、音乐风格与常识等;音乐常识 1 题、电脑
音乐常识 1 题、综合常识 1 题,内容为有关作曲家和名曲,常见音乐表演形式、中西乐器和民族音乐常识,计算机与 MIDI
系统、电学与声学入门常识等
十六、招考方向:多媒体艺术设计(中外合作项目)
报考要求:具有良好的艺术设计与绘画功底,有相关美术创作和创意发展能力,掌握相关媒体综合知识,有一定的乐器演奏或演唱能力更佳,并无色盲及色弱者。
▲专业初试
1. 素描(考试时间 180 分钟)
(1)内容(人物加道具)
(2)表现由考场提供的图片或相关资料所规定的内容
(3)考试要求:比例准确、动态特征鲜明,构图合理;主次分明,层次丰富,能够较深入地刻画主体对象的细节。
(4)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纸张(考场提供);铅笔、炭笔、木炭条、炭棒均可(考生自带);不大于 4 开的画板或画
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带)。
2. 色彩(考试时间 180 分钟)
(1)内容:色彩静物
(2)按所提供的相关资料,用色彩写生的形式与方法表现(工具:限水粉或水彩)。
(3)考试要求:构图完整,造型准确,层次丰富;色彩关系和谐,色调感强;刻画充分,色彩与形体结合紧密;体积
感,空间感,整体感强;笔触生动,富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
(4)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除考卷(4 开)由考场提供以外,其余一律自备。
▲专业复试
1、构成设计(考试时间 180 分钟)
(1)能自由运用形态,色彩等构成要素及装饰变形手法来创作设计作品,使其符合试题所规定的主题内容,规格和色彩要
求。尺寸:30cm×30cm;色彩:不超过 5 套色(黑、白除外)。
(2)考试要求:创意独特,造型生动,构图巧妙。画面层次丰富,色调统一且有视觉冲击力。
(3)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纸张(考场提供);水粉颜料、铅笔、尺、圆规等(考生自带);不大于 4 开的画板或画夹及相
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带)。
2、综合能力测试(面试)
(1)才艺展示(较完整地作一个艺术表演,包括演奏、演唱、舞蹈、朗诵等。)
(2)相关专业常识问答
十七、招考方向:音乐与传媒(中外合作项目)
报考要求:有一定的音乐创作实践经验。听音、节奏感和音乐记忆好,能熟练地掌握乐理基本知识;有初步的和声学知识(自然音体系和声),能演奏钢琴或其他一种中外乐器,有绘画基础更佳。
▲专业初试
1. 乐理与和声常识(考试时间 180 分钟,分数比例各占 50%)
乐理考试要求:
(1)简单声学与律学常识,标准记谱法、音乐术语。
(2)复杂节拍与时值组合。
(3)调式中的各类三和弦、七和弦原、转位构成与辨识。
(4)各类西洋调式(含中古调式)与各类民族调式辨识。
和声考试要求:
(1)形式:旋律题,8-12 小节。
(2)范围:各级七和弦与和弦外音(自然音体系)。
(3)要求:和弦功能清晰;和弦连接正确;声部进行顺畅。
2. 旋律与歌曲写作(考试时间 180 分钟)
(1)形式:
根据给定动机或主题进行单声部旋律发展,完成一个完整的乐段(16-30 小节之间),共 2 题;
根据给定歌词进行单声部歌曲旋律写作,并简单标注和弦功能或性质。
(2)要求:旋律发展流畅;结构布局清晰、完整;歌曲旋律动听,结构完整。
3.视唱练耳(其中“听写”考试时间 45 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同音乐教育专业)。
▲专业复试
1、数字音频与传媒常识(考试时间 180 分钟)
数字音频考试要求:
(1) 数字音频基本概念
(2) 各类音频常用音频格式
(3) 影响音色的重要物理参量
(4) 常用音频处理效果器的运用原则
传媒常识考试要求:
(1)数字媒体艺术的基本概念
(2)数字媒体艺术的历史渊源与当代背景
(3)数字媒体艺术的表现特征
(4)动画、游戏、影像艺术、网页设计等综合作品分析:言之有物、主题鲜明、行文通畅、逻辑分明
2、综合能力测试(面试)
(1)较完整地表演一种或两种乐器演奏;
(2)弹唱或清唱歌曲一首;
(3)听辨音乐风格及专业常识问答。
参考书目
数字媒体艺术概论 李四达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6 年
数字媒体艺术史 李四达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8 年
乐理新教程 龚肇义 上海音乐出版社 2003 年
十八、招考方向:数字媒体艺术
报考要求:具有较好的艺术设计及绘画功底,有一定的美术创作实践及创意发展潜能,并了解相关的媒体综合知识,无色盲
及色弱者,掌握乐理常识,具有一定的乐器演奏能力。
▲专业初试
1、 素描(考试时间 180 分钟)
(1)内容:人物加道具
(2)表现由考场提供的图片或相关资料所规定的内容。
(3)考试要求:比例准确、动态特征鲜明,构图合理;主次分明,层次丰富,能够较深入地刻画主体对象的细节。
(4)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纸张(考场提供);铅笔、炭笔、木炭条、炭棒均可(考生自带);不大于 4 开的画板或画
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带)。
2、 色彩(考试时间 180 分钟)
(1)内容:色彩静物
(2)按所提供的相关资料,用色彩写生的形式与方法表现(工具:限水粉或水彩)。
(3)考试要求:构图完整,造型准确;色彩关系和谐,色调统一;体积感,空间感,整体感强;笔触生动,富有艺术
表现力。
(4)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除考卷(4 开)由考场提供以外,其余一律自备。
3、 乐理常识(考试时间 90 分钟)
(1)泛音列与音区分组,记谱法常识
(2)简单节拍与时值组合
(3)各类音程、三和弦以及七和弦原、转位的构成与辨识
(4)常用西洋大、小调式与五声化民族调式的构成与辨识
(5)常用音乐术语。
▲专业复试
1、构成设计(考试时间 180 分钟)
(1)能自由运用形态,色彩等构成要素及装饰变形手法来创作设计作品,使其符合试题所规定的主题内容,规格和色彩要
求。尺寸:30cm×30cm;色彩:不超过 5 套色(黑、白除外)。
(2)考试要求:创意独特,造型生动,构图巧妙。画面层次丰富,色调统一且有视觉冲击力。
(3)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纸张(考场提供);水粉颜料、铅笔、尺、圆规等(考生自带); 不大于 4 开的画板或画夹及
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带)。
2、数字媒体综合常识(考试时间 90 分钟)
(1)数字媒体艺术的基本概念。
(2)数字媒体艺术的历史渊源与当代背景。
(3)数字媒体艺术的表现特征。
(4)动画、游戏、影像艺术、网页设计等综合作品分析:言之有物、主题鲜明、行文通畅、逻辑分明。
3、综合能力测试(面试)
(1)才艺展示(较完整地表演一首乐器演奏或歌曲演唱)。
(2)听辩模唱及专业常识问答
03
录取分数
2017年上海音乐学院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高考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说明
一、各专业高考成绩控制分数线标准
专业 | 上海 | 新疆 | 外省(除新疆) | |
分文、理科 | 不分文、理科 | |||
音乐学(音乐学招考方向) | 370 | / | 392(文) 383(理) | 392 |
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治疗、乐器修造艺术招考方向) | 244 | 166(文) 162(理) | 277(文) 271(理) | 277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
音乐表演 | ||||
录音艺术 | ||||
数字媒体艺术 |
二、江苏省成绩折算办法
将6门学业水平测试相应等级的中间值成绩中,取4门中间值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及一个最低分后得出)相加后乘以0.75,所得分数加上折算后的语、数、外3门成绩(以满分150分为折算基准),作为考生高考文化成绩。
2016年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文化成绩录取分数线划定说明
一、艺术类专业文化成绩录取分数线如下:
1、 音乐学专业(仅音乐学招考方向):
上海文科313分、上海理科306分
外省文科392分、外省理科383分
2、 其它各专业及招考方向:
上海文科221分、上海理科216分
新疆文科166分、新疆理科162分
外省(除新疆)文科276分、外省(除新疆)理科270分
二、江苏省文化成绩折算办法
将6门学业水平测试相应等级的中间值成绩中,取4门中间值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及一个最低分后得出)相加后除以4乘以3,所得分数加上折算后的语、数、外3门成绩(以满分150分为折算基准),作为考生最终成绩。高考文化课分数标准同全国卷文、理科分数标准。
04
就业信息
就业报告
点击查看往期院校
NO.1 每日一校:中央美术学院
NO.2 每日一校:中国美术学院
NO.3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NO.4 每日一校:中央音乐学院
NO.5 每日一校NO.5:北京电影学院
NO.6 每日一校NO.6:中国传媒大学
NO.7 每日一校NO.7:北京服装学院
NO.8 每日一校NO.8:中国音乐学院
NO.9 每日一校NO.9:中央戏剧学院
NO.10每日一校NO.10:北京舞蹈学院
NO.11每日一校NO.11:南京艺术学院
NO.12每日一校NO.12:天津美术学院
NO.13每日一校NO.13:鲁迅美术学院
NO.14每日一校NO.14:西安美术学院
NO.15每日一校NO.15:四川美术学院
NO.16每日一校NO.16:湖北美术学院
NO.17每日一校NO.17:广州美术学院
NO.18每日一校NO.18:上海戏剧学院
NO.19每日一校NO.19:山东艺术学院
NO.20每日一校NO.20 吉林艺术学院
NO.21每日一校NO.21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NO.22每日一校NO.22 浙江传媒学院
NO.23每日一校NO.23四川音乐学院
更多艺考资讯扫一扫
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