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范围
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广东共7个省(区)。
二、招生专业(招考方向)、计划、学制及层次
计划招生70人,其中
声乐20人(美声17、民声3);
钢琴5人;
西洋管弦乐器35人(小提琴8、中提琴4、大提琴3、低音提琴2、竖琴1、长笛2、双簧管1、单簧管2、大管1、小号2、圆号2、长号1、大号2、萨克斯2、打击乐2);
中国民族乐器10人(二胡2、琵琶2、扬琴2、笛子1、古筝1、唢呐1、笙1)。
考生只允许报一个招考方向,不允许兼报。
在各省(区)招生的具体名额及招考方向详见各省(区)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学制为四年,学历层次本科。
三、报考规定
1、吉林省考生必须参加吉林大学单独组织的音乐表演专业校考。
2、为推进艺术类专业考试管理改革,2018年在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广东6个省(区)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考生不参加吉林大学组织的音乐表演专业校考。
四、专业校考报名办法及缴费
1、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吉林省考生一律通过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sign_up/RegisterLogin.php)办理网上报名手续,请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1寸正面免冠证件照(不得拉伸、美化等PS操作)、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照片及吉林省201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报名资格证原件照片。
2、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月2日—10日。
3、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在线缴纳报名、考试费200元;网上缴费截至2018年1月11日;网上缴费成功后,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4、考生于2018年1月14日开始自行打印“吉林大学2018年音乐表演专业考试准考证”。
考生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吉林大学2018年音乐表演专业考试准考证及吉林省201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报名资格证原件参加考试,三证缺一不可。因证件不全未能参加考试者,责任自负。
5、考生必须保证报名信息的真实、准确,如有错误后果自负。
五、专业校考(考试现场全程录像)
考试时间:2018年1月20日开始(预计3-4天)。
考试地点:吉林大学中心校区(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内容:
初试:
(1)声乐:准备歌曲两首(中、外不限),现场抽签演唱其中一首。
(2)钢琴:快速练习曲一首(车尔尼740以上,含740)、复调作品一首(三声部以上,含三声部)。
(3)西洋管弦乐器演奏:
A、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三个八度单音大小调音阶及琶音(自选)、练习曲一首、中型以上独奏曲一首;
B、低音提琴:两个八度单音大小调音阶及琶音(自选)、练习曲一首、中型乐曲一首;
C、竖琴:音阶和琶音、中等程度及以上练习曲一首、巴洛克时期或古典时期乐曲一首;
D、木管、铜管乐器:音阶和琶音、练习曲一首、中型乐曲一首;
E、打击乐:音阶和琶音(两个八度以上)、小鼓练习曲一首,包括滚奏技巧(中等程度及以上)、马林巴乐曲一首(中等程度及以上)。
(4)中国民族乐器演奏:练习曲一首或独奏曲快板片断、乐曲一首。
复试:
(1)声乐:演唱歌曲两首(中、外不限,与初试不同)、乐理、视唱练耳(听写、视唱)、喉检。
(2)钢琴: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中小型乐曲一首(中、外不限,与初试不同)、视奏、乐理、视唱练耳(听写、视唱)。
(3)西洋管弦乐器演奏:
A、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木管、铜管乐器:协奏曲(第一乐章或第三乐章,与初试不同)、视奏、乐理、视唱练耳(听写、视唱);
B、低音提琴:奏鸣曲或协奏曲(自选一个快板和一个慢板乐章,与初试不同)、视奏、乐理、视唱练耳(听写、视唱);
C、竖琴:浪漫时期乐曲一首、视奏、乐理、视唱练耳(听写、视唱);
D、打击乐:小鼓和马林巴(或其它键盘打击乐器)演奏相当于协奏曲程度的乐曲各一首、视奏、乐理、视唱练耳(听写、视唱)。
(4)中国民族乐器演奏:自选乐曲二首(与初试不同,抽签演奏其中一首)、视奏、乐理、视唱练耳(听写、视唱)。
专业考试分值:
专业考试总分300分。其中专业演唱(演奏)按满分270分计入,乐理按满分15分计入,听写按满分10分计入、视唱按满分5分计入;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考试要求:
(1)器乐考生不允许伴奏,声乐考生需伴奏者必须提供所表演作品五线谱(钢琴伴奏谱),由学校统一安排钢琴伴奏。所有考生一律背谱演唱(演奏)。初试及复试演唱(演奏)过程中主考官有权要求考生在任意处开始,任意处结束。
(2)视唱考试范围为一升号一降号或无升号无降号。
(3)乐理参考书目为《音乐理论基础》(李重光编,人民音乐出版社)。
六、录取原则
1、吉林省考生:文理兼招,统一排队,优先录取院校一志愿考生。考生专业校考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含全国政策性加分,下同)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公布的分省计划及招考方向,按校考专业课成绩(专业考试总分,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校考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校考专业课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均相同时,使用学校预留计划予以录取。
2、其他省考生:文理兼招,统一排队,优先录取院校一志愿考生。考生专业省统考合格,
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区)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我校在省级招办投档考生中,根据分省计划及招考方向,按专业省统考成绩(专业考试总分,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省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均相同时,使用学校预留计划予以录取。
3、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录取办法执行。
4、对严格区分文科计划和理科计划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则按文理科计划分别排序择优录取。